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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202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共包括十大领域,其中生态惠民项目筹措资金13.2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9.52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3.72亿元。水利惠民项目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筹措资金4.35亿元,均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完成105公里中小河流堤岸治理。详情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22〕2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分工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分工方案
202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是本年度自治区人民政府统筹推进的重点工作,包括社保惠民、健康惠民、教育惠民、水利惠民、安居惠民、农补惠民、生态惠民、文化惠民、巩固脱贫惠民和科技惠民等10大类项目,分为31个子项目,计划筹措项目资金737.33亿元。为切实推进202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的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社保惠民项目
筹措资金210.8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51.58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59.23亿元。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项目。
筹措资金94.9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5.39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29.53亿元。按规定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员给予缴费补助,为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用,为60岁以上参保人员发放基础养老金,按规定发放丧葬补助金。
牵头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职 责:负责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项目;指导和协调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和待遇核发等工作,确保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二)困难群众救助项目。
筹措资金1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80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20亿元。为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人员、流浪乞讨人员、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体发放生活救助金。
牵头单位:自治区民政厅。
职 责:负责组织实施困难群众救助项目;指导和协调市县民政部门做好城乡困难群众资格审核,按时发放救助金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三)陆地边境0—3公里范围内边民生活补助项目。
筹措资金9.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6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6.3亿元。为符合条件的陆地边境0—3公里范围内边民发放生活补助。
牵头单位:自治区民政厅。
职 责:负责组织实施陆地边境0—3公里范围内边民生活补助项目;指导和协调市县民政部门做好发放对象资格审核,按时发放补助资金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四)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特扶项目。
筹措资金4.2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78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2.5亿元。为广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发放奖励扶助金、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伤残、死亡)发放特别扶助金。
牵头单位: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五)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
筹措资金1.7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0.81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9亿元。按规定为8558名符合条件的0—17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类别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救助。
牵头单位:自治区残联。
职 责:负责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工作,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二、健康惠民项目
筹措资金265.5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28.63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36.89亿元。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目。
筹措资金22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95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32亿元。按规定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予以财政补助,对城镇重度残疾人、距陆地边境0—20公里范围内农村居民等特殊群体给予个人缴费补贴。
牵头单位:自治区医保局。
职 责: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工作,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市县有关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缴费和医疗费用的报账管理工作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筹措资金38.2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3.33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4.89亿元。支持在全区范围内免费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牵头单位: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职 责: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工作,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开展绩效考评工作;指导和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符合条件人员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联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开展绩效考评工作。
(三)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
筹措资金0.3亿元,均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广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三、教育惠民项目
筹措资金94.6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79.12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5.5亿元。
(一)扩大学前教育资源项目。
筹措资金8.6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8.2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45亿元。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2022年12月底前土建项目开工率达到80%;多元普惠性幼儿园生均补助经费奖补支持多元普惠性幼儿园4000所以上。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职 责: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编制上报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项目建设方案,分解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督促检查项目建设。自治区财政厅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筹措资金11.0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0.62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4亿元。为29个国家试点县和13个自治区试点县约114万名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三)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
筹措资金31亿元,均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新建、改扩建一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2022年12月底前土建项目开工率达到80%以上。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职 责: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编制上报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项目建设方案,分解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督促检查项目建设。自治区财政厅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四)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筹措资金2.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4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2亿元。支持40所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提升职业教育办学形象。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开展中期检查和组织项目验收,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五)加强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筹措资金4.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6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9亿元。新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2022年12月底前土建项目开工率、购置图书和仪器设备项目完成率均达到80%。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开展中期检查和组织项目验收,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职 责: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编制上报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项目建设方案,分解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督促检查项目建设。自治区财政厅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六)学生资助项目。
筹措资金36.8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4.3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2.55亿元。
1.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
筹措资金18.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0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8.6亿元。对约200万名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每年每生标准(寄宿生: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非寄宿生:小学500元、初中625元)给予生活补助。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2.普通高中免学费项目。
筹措资金1.1亿元,均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资金。对约11万名就读于公办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普通高中的学生免除学费。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3.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项目。
筹措资金7.8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7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15亿元。按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规定,为约45万名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免除学费。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4.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项目。
筹措资金9.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7.6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7亿元。按规定的补助标准,资助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约3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四、水利惠民项目
筹措资金6.0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65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4亿元。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及维修养护项目。
筹措资金1.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3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4亿元。支持10个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改造,实施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覆盖服务人口460万人。
牵头单位:自治区水利厅。
职 责:负责及时分解下达项目投资计划,组织协调并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维修养护工作。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二)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筹措资金4.35亿元,均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完成105公里中小河流堤岸治理。
牵头单位:自治区水利厅。
职 责:负责及时分解下达项目投资计划,组织协调并指导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五、安居惠民项目
筹措资金25.7亿元,均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一)城市棚户区改造和住房保障项目。
筹措资金16.7亿元。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10894套,保障性租赁住房新开工(筹集)61282套,新筹集公租房2894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3120户。
牵头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职 责:负责组织城市棚户区改造和住房保障工作,分解落实任务,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市县开展相关工作;拟定相关政策。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筹措资金9亿元。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2万套。
牵头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职 责:负责组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分解落实任务,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市县开展相关工作;拟定相关政策。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六、农补惠民项目
筹措资金35.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4.1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3亿元。
(一)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项目。
筹措资金30亿元,均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照各县(市、区)实际核定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和测算的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承包耕地(3000万亩左右)农户和国有农场职工给予直接补贴,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工作。
牵头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职 责:负责组织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市县开展相关工作,配合自治区绩效办开展绩效考评工作。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
(二)农机具购置补贴项目。
筹措资金5.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1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3亿元。拉动社会投入9亿元购买农机具。到2022年底,全区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6.8%以上。
牵头单位:自治区农机中心。
职 责: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包括编制实施方案、制定补贴机具目录和组织开展购机申请、审核、登记、公示等工作。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七、生态惠民项目
筹措资金13.2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9.52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3.72亿元。
(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筹措资金12.6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9.52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3.1亿元。全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下达率100%。
牵头单位:自治区林业局。
职 责: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级及以上公益林补偿工作,及时制定下达补偿计划,年内完成自治区级及以上公益林补偿工作。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二)污染防治项目。
筹措资金0.62亿元,均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资金。
1.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筹措资金0.32亿元。支持兴安县、钦州市钦南区、贵港市港北区、合山市、鹿寨县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有效治理村庄生活污水。
牵头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2.秸秆禁烧监控建设项目。
筹措资金0.1亿元。支持南宁、柳州、北海、来宾、崇左市建设秸秆禁烧监控设施,减少大气污染源排放。
牵头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3.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筹措资金0.2亿元。支持北海、防城港、贺州、崇左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设施扩能升级改造,保障各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需要。
牵头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八、文化惠民项目
筹措资金1.6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46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22亿元。
(一)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场所免费开放项目。
筹措资金1.5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46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12亿元。
1.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美术馆免费开放项目。
筹措资金1.0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0.94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12亿元。实现全区113个市县公共图书馆、123个市县文化馆、117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4个市级美术馆免费开放。
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职 责:负责指导、督查全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美术馆免费开放工作。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2.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项目。
筹措资金0.52亿元,均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实现50家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
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职 责:负责指导、督查全区博物馆和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二)全民健身工程项目。
筹措资金0.03亿元,均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资金。为行政村(社区)新建43个篮球场或惠民健身房、6个门球场,配建26套体育健身器材等。
牵头单位:自治区体育局。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督促检查,开展项目绩效考核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三)农家书屋项目。
筹措资金0.07亿元,均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资金。通过政府采购为14353个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出版物,平均每个书屋更新不少于12种图书。
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九、巩固脱贫惠民项目
筹措资金81.5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3.1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38.49亿元。
(一)支持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筹措资金7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0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37亿元。支持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确保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完成。
牵头单位: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职 责:负责编制全区项目规划,指导各市县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二)普通公路(含农村公路)养护项目。
筹措资金4.5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1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49亿元。
1.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
筹措资金1.49亿元,均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资金。完成农村公路日常养护10万公里。
牵头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等。
2.普通国省道灾毁保险项目。
筹措资金1.35亿元,均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实行普通国省道灾毁保险制度,实现普通国省道参保基本覆盖,构建防灾抗灾减灾长效机制,提升普通公路应急保障能力。
牵头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等。
3.普通国省道公路大中修工程。
筹措资金1亿元,均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实施普通国省道公路大中修工程,路面大中修完成里程120公里,路基大中修完工150个项目。
牵头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等。
4.普通国省道安全提升工程。
筹措资金0.75亿元,均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实施普通国省道安全提升工程,完成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更新2000公里。
牵头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等。
十、科技惠民项目
筹措资金2.7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84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88亿元。
(一)乡村振兴科技特派员项目。
筹措资金0.5亿元,均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资金。组织3000名科技特派员下乡服务。
牵头单位:自治区科技厅。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等。
(二)农村公共照明项目。
筹措资金0.3亿元,均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资金。完成1500个村屯公共照明项目。
牵头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等。
(三)壮美广西·智慧广电项目。
筹措资金0.9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0.84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08亿元。实施2022年老少边及欠发达地区县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程,建设富川瑶族自治县应急广播体系,完善乡镇无线发射台站长效维护机制。
牵头单位:自治区广电局。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
筹措资金1亿元,均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新建及改造一批农村电网项目。
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职 责:及时分解下达项目投资计划,指导并组织协调项目建设。
以上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的实施时间为2022年1—12月,完成时间为2022年12月底前。
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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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发布2024年1号总河湖长令,安排部署今年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要求全省河湖长制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统筹
近日,水利部联合财政部印发《全国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明确了2024至2035年全国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至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目标、治理标准、治理任务和治理重点,统筹推进以流域为单元的中小河流系统治理,是未来一段时间中小河流治理实施安排的重要依据。《总体方案》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为贯彻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充分发挥重点项目投资的重要作用,着力实现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经研究,安排市重点项目954个,总投资13580亿元,年度投资2400亿元。其中,在建重点项目765个,总投
新乡市人民政府一番《新乡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和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新乡市重点提出了分流域推进水生态保护的战略部署,从饮用水安全保障、黑臭水体整治、水环境系统治理、水资源优化配置、水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着手,努力实现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形成水资源、水生态、水
近日,大同市人们政府印发《大同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根据规划,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与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起步期相协同的水安全保障体系,水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
曾经白色的“牛奶河”,气味刺鼻,鱼虾几乎绝迹,如今水质达到Ⅱ类标准;曾经土黄色的“流沙河”,如今变为“水清、岸绿、河畅、村美”的幸福河;曾因铁矿无序开采生态环境遭到极大破坏的河流,如今已变身成为“秀美河湖”……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后,不少地方河湖生态迎来彻底性改变,从污到清、从差到美,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提升,对党委政府认可度、满意度提升。成效喜人,更需将河长制长期坚持,扎实运行。当前,一些地方的人、财、物等治理资源处于“喊渴”状态,河长制的运行机制不畅,治理效能打折,直接影响生态治理的最终成果。针对“管得住干流,管不住支流”的生态保护困境,现行河长制呼唤河
8月12日上午,山西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山西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九场发布会,也是省水利厅专场发布会。省水利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白小丹,省水利厅总工程师武斌,省水利厅总规划师薛金平,介绍我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水生态修复、水利脱贫攻坚、民生水利建设、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河湖长制等方面的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为更好地担负起建设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的重任,近年来,承德市把河道清理整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清理整治要求,切实摸清河道存在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努力做到清理保护与生态治理两手抓、双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强化一个“法”字,逐级压实各级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水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山东省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2025年工作要点》。详情如下:关于印发《山东省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202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鲁环字〔2025〕18号各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水务)局、农业农村局:现将《
日前,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情况。其中提及,出台国内最严、国际领先的标准体系,建立每家企业一个包联小组、一本任务台账、每周一次通报的“三个一”机制,在全国率先实施钢铁行业转型金融工作指引,集中举办3次政银企对接,推动全省55家在产钢铁企业环保绩效全部达到A级。详情
日前,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详情如下:武环〔2025〕25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生态环境(分)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已经2025年第2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
2月12日,中交建筑与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白著,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党委书记、主任陈明出席仪式见证签约,并就深化全方位战略合作进行座谈交流。白著对陈明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并介绍了中交建筑的发展历程、经营现状、文化理念以及生态环保业务开展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文,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并调整部分2021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其中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38652万元,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8739万元,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13768万元,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431万元。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中项网发布11月第四周最新垃圾处理项目汇总,涉及垃圾分类收集转运项目、垃圾焚烧飞灰项目、生活垃圾分类项目等,详情如下:01、湖北公司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提升改造项目(一期)预算投资总额:3143.35万元进展阶段:设计招标项目所在地:湖北省黄冈市项目详情:新改建S207省道至法王
11月12日,湖南印发《关于开展湖南省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湘环发〔2024〕61号关于开展湖南省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民银行各市州分行,长沙市委金融办、各市州政府办: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
10月15日8时,2025年度国家公务员考试开始报名。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共计划招录3.97万人。考生可于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公共科目笔试将于12月1日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4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五批),其中水污染防治(地表水)项目88项,水污染防治(地下水)2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38项,土壤污染防治项目11项,农村环境整治项目2项。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五批)的通知各
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做好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提出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要符合当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习惯,尊重农民意愿和需求,治理后实现“三基本”要求: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公共空间基本没有生活污水乱倒乱排现象;基本闻不到臭味,公共空间或房前屋后
9月11日,新疆霍城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公告如下:霍城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霍城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已由以240905194265400000020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
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文件明确,要持续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改善提升行动,扎实推进皖北空气质量提升攻坚。开展涉气工业企业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推进实施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以及火电超净改造、燃煤锅炉淘汰等十大工程项目,推动
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文件明确,要持续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改善提升行动,扎实推进皖北空气质量提升攻坚。开展涉气工业企业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推进实施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以及火电超净改造、燃煤锅炉淘汰等十大工程项目,推动
导语:2025年是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双碳”战略目标宣示5周年,也是深入推进绿色转型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一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展示近年来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推进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拟定于2025年4月10日-12日在北京
导读: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4年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4年环境监测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环境监测仪器专业委员会王雪娇、范蕴非、
随着环保意识的觉醒,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垃圾焚烧,这一高效处理生活垃圾的方式,正经历一场深刻的变革,而超低排放,已然成为这场变革的核心关键词。迈向超低排放的征程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在我国的发展历程中,烟气排放标准始终是重要的衡量指标。现行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2月14日,嘉兴市政府印发《嘉兴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计划提出,到2025年底,嘉兴市区PM2.5平均浓度达到26微克/立方米,全面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完成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目标。《计划》还提出,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对无法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燃煤火电、自备燃
近日,《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明确了未来一段时期内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到2027年,美丽陕西建设成效显著;到2035年,建设目标基本实现。详情如下: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
2月1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进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深化煤电、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加强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关中地区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完善可再生能
近期,地方两会相继召开,明确今年重点工作任务。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和“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各地政府工作报告内容备受关注。北极星对已发布的31个省份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进行汇总发现,多地将环保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其中生态环境出现116次,绿色低碳55次,环保出现45次,空气质量36次
1月2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全面落实排污许可制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到2025年,工业噪声、工业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生态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有机融合,全区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全面提升。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全面落实排污许可制工作方案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1月20日,生态环境部召开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环评司司长王志华表示,生态环境部努力将排污许可制建设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的核心制度。一是实现排污单位“全覆盖”。将全国386.7万家排污单位纳入管理,其中核发排污许可证37.1万张,排污登记349.6万家,管控水污染物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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