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统筹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构建与市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体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要求,现发布宁波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公告,向社会公开我市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情况,为社会资本投资提供引导性意见。
一、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和处置基本情况
2023年,本市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产生量182.9万吨,其中自行利用处置量103.8万吨,委托利用处置量82.3万吨(包括利用处置往年贮存量4.9万吨),当年贮存量1.7万吨。
按照危险废物类别,产生量前五的危险废物大类分别为:HW35废碱54.6万吨、HW34废酸45.2万吨、HW17表面处理废物12.7万吨、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万吨、HW49其他废物5.0万吨,5类危险废物产生量占全市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80%。
其中委托市外经营单位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30.7万吨(包含跨省转移量3.5万吨),共涉及27大类124小类,其中占比前五位的危险废物大类依次为:HW17表面处理废物14.2万吨、HW34废酸2.8万吨、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2.3万吨、HW08废矿物油和含油废物2.1万吨、HW18焚烧处置残渣1.9万吨。产废单位开展跨行政区域利用处置的主要原因为部分危险废物与市外利用处置价格存在明显差异。
二、全市危险废物经营情况分析
2023年,我市印发《宁波市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建设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建设方案》),共包含22个建设项目,其中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6个、铝灰渣资源化利用项目3个、废活性炭资源化利用项目2个、废盐资源化利用项目1个,旨在优化全市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和处置利用水平。截至目前,已建成1个铝灰渣资源化利用项目和2个废活性炭资源化利用项目,另有1个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即将建成。
截至2023年底,全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共计60家,包括危险废物综合经营单位32家、危险废物收集经营单位13家、小微危废收运单位13家和铝灰渣综合利用豁免单位2家,及2家危险废物点对点利用单位。
从总体能力分析:(1)我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利用处置能力185.4万吨/年,实际接收84.1万吨/年,平均运行负荷率为45.4%;(2)机修行业废矿物油收集经营能力4.5万吨/年,实际收运0.6万吨/年;(3)废铅酸电池收集经营能力10.8万吨/年,实际收运1.7万吨/年;(4)小微危废收运能力12.0万吨/年,实际接收1.2吨/年。
从特定类别分析:(1)焚烧处置单位共4家,总经营能力15.0万吨/年,实际处置约11.4万吨,平均负荷率76.2%;(2)填埋处置单位共2家,总经营能力9.5万吨/年,实际处置约5.7万吨,平均负荷率60.3%;(3)废矿物油、船舶油污水和废乳化液总经营能力约70万吨/年,实际利用处置约22.2万吨,平均负荷率31.7%;(4)表面处理废物总经营能力约25.7万吨/年,实际利用处置约14.3万吨,平均负荷率55.6%。(5)铝灰渣回收金属铝的豁免利用能力共6万吨/年,实际利用约2.2万吨,平均负荷率36.7%。
总体上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过剩,但与此同时,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具有类别分布不均、能力结构失衡等特点,危险废物收集单位与小微危废收运单位收运率偏低,部分危险废物利用项目建设进度迟滞,产业链精深加工不够,低水平和同质化竞争现象比较严重。
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投资建设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危险废物治理能力,推动我市危险废物 利用处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出以下投资引导性意见建议。
(一)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建设:(1)鼓励已纳入《建设方案》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铝灰渣和废盐等补短板综合利用项目加快建设,未纳入《建设方案》的项目需谨慎投资;(2)鼓励现有的规模小、负荷低、附加值低的经营单位开展整合提升,主动淘汰技术装备落后、管理水平粗放的利用处置设施,按照《关于印发深化危险废物闭环监管“一件事”改革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21〕17 号)要求,开展提档升级;(3)原则上不支持新(扩)建产能充足的相关危险废物(如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废催化剂、废包装桶利用、柔性填埋处置等)项目;(4)原则上不支持新(扩)建以外省、市危险废物为主要原料的利用项目。
(二)危险废物收集项目:原则上不支持新(扩)建危险废物收运项目,鼓励现有的危险废物收运单位与市内综合处置单位以联合经营等方式开展危险废物收运工作,优化危险废物管理延伸服务。
(三)自行利用处置项目:鼓励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企业根据《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环办固体函〔2024〕63 号)要求提升改造,建设高标准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
(四)危险废物“点对点”项目:鼓励在环境风险可控前提下,在大市内产处企业之间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利用过程应严格满足《宁波市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 许可证豁免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甬环发〔2023〕21号)要求。
请投资者理性判断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市场,防范投资风险。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衢州市人民政府发布衢州市2025年度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引导性公告,全市利用处置能力74.1万吨/年,实际利用处置量33.89万吨,运行负荷45.7%。另有少部分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建有自行配套的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此外,全市还有规划在建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项目7个(水煤浆协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高质量发展,引导社会资本理性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按照《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深化危险废物闭环监管“一件事
2月2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全区2025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引导性通告。通告显示,总体看,全区已形成综合利用、焚烧、填埋、物化等多种方式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体系,总体能力满足实际需求,但其中一些危险废物类别利用处置能力过剩。全文如下: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全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就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问:《指导意见》发布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2022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提
2月19日,江西发布《江西省2025年度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项目建设引导性公告》。公告显示,总体上看,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远超产生量,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总体生产经营负荷不高,部分利用处置设施存在长期闲置的情况。详情如下:江西省2025年度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项目建设引导性公告为深入贯彻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2025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投资引导性公告,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经营单位76家,经营规模1375.98万吨/年,其中:处置单位11家,处置能力175.17万吨/年;综合利用单位65家,利用能力1200.81万吨/年。建议投资者理性判断我
1月7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引导性公告。公告显示,云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能力高于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经营单位负荷率普遍不高,基本处于产能过剩状态。详情如下: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2024年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引导性公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危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等规定,为贯彻《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贯彻落实湖北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三年攻坚实施方案(2023-2025年)》《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4
日前,山西临汾市政府印发《临汾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文件提出,到2025年,全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水平显著提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均达到100%,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明显。全文如下:临汾市人民政府关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统筹聊城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要求,现发布聊城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公告。一、全市危险废物产生情况根据山东省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信息化智慧监管系统统计,2023年,全市共产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为进一步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共享和优势互补,规范长三角部分区域内(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危险废物跨省利用豁免管理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等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上海
4月2日,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千户万灯”服务品牌发布会在宁波召开,发布“千户万灯”服务品牌及品牌IP“亮宝”,将“千户万灯”从公益项目升级为“公共服务+公益服务”双轮驱动的品牌标杆,全力打造央企参与社会治理的“浙江样板”。本次活动也是国网浙江电力邀请媒体记者“走进国家电网”专项活
4月1日,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海区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全面保障重大项目用能。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原料用能和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总量、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绿证抵扣能耗等政策,实现重大产业项目和新上项目能耗要素应保尽保,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
3月28日,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集聚区临港板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项目拟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1.3万吨/天。一期工程土建按1.3万吨/天一次建成,设备按0.65万吨/天安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事故池、调节池等各类水池,污泥泵站,提升房、排海泵房、加药间、
3月23日,在宁波海曙区阳光广场的马拉松起点处,五彩斑斓的旗帜在微风中轻轻摇曳,人群熙熙攘攘,不少选手穿着色彩鲜艳的运动装备,有的在做着热身运动,拉伸肌肉、活动关节;有的则相互交谈着,眼中闪烁着兴奋与期待的光芒。现场热闹非凡,欢呼声、加油声、音乐声交织在一起,奏响了一曲激情澎湃的乐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3月20日,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同意奉化区张家岙垃圾填埋场(二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核准的批复,项目总投资超7000万元,本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张家岙垃圾填埋场(二期)的垂直防渗系统、堆体整形、封场覆盖、渗沥液收集导排系统、填埋气收集导排系统、地表水导排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20日宁波市推荐第五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名单公示,包括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工商业储能混合逆变器(S6-125K)等。公示名单如下:
根据《宁波市氢能示范应用扶持暂行办法》(甬能源综合〔2021〕9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氢能示范应用扶持有关工作的通知》(甬能源综合〔2024〕105号),经组织申报、区(县、市)核查、市级部门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2025年宁波市氢能示范应用第一批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其中加氢站建设本期补贴500
3月12日,国网宁波供电公司海曙供电分公司自主施工示范队进行了首次自主施工实践。这次施工标志着国网宁波供电公司海曙供电分公司在提升供电所技能水平和推动员工自主作业方面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本次自主施工内容为10千伏线路进行改造升级,将部分老旧开关拆除改直搭。此次作业从工作负责人到工作班
日前,宁波市能源局正式印发《2025年全市能源保障政策》的通知,明确提出鼓励扩大绿色能源消费。畅通市场主体绿电购买渠道,加大绿色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对绿电(证)消费水平高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融资利率优惠。支持绿色电力消费,对当年采购省外可交易绿证1万张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按规定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3月7日,宁波市奉化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资源化利用处置(含运输)项目招标,项目服务期限为12个月,本项目飞灰每年产量暂估11000吨左右,每天产量暂估30吨,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公示如下:
2月20日,在浙江宁波500千伏一春一晓线检修现场,宁波供电公司应用无人机开展智能验电和挂设接地线作业,仅用30分钟就完成了传统的人工登高作业模式需要花费1.5小时才能完成的工作内容。一春一晓线连接500千伏天一变电站和春晓变电站,是宁波东部片区的重要输电线路。此次检修涵盖线路设备检查、缺陷消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