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为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和修复责任,构建多元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贵州省林业局与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国家林草局贵阳专员办共同印发了《关于在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中开展生态环境修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认购林业碳汇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引导涉林案件违法行为人通过自愿认购林业碳汇的方式来替代履行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意见》的出台,标志着贵州成为全国首个将自愿认购林业碳汇替代性修复森林生态环境引入行政执法的省份,不仅有效解决了生态修复难执行、涉林案件难结案的问题,也有效盘活了森林生态资源,打通了森林资源生态价值向经济效益转化通道,实现了保护与发展的双赢。
关于在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中开展生态环境修复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认购林业碳汇的意见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贵州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助力国家“双碳”目标战略,推进林业行政执法与司法协同创新,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和修复责任,构建多元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森林资源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建立健全林草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指导意见的规定,结合贵州省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林业主管部门、林业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非法占用、毁坏林地,盗伐、滥伐、毁坏林木,放火、失火及其他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认购林业碳汇的,适用本意见。
第三条 林业主管部门、林业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应当全面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坚持生态修复优先与损害赔偿相结合,原地同质直接修复为主,异地同质、同地异质、异地异质等替代性修复为辅,综合考量生态修复可行性、违法行为人的经济情况等,合理确定最优生态修复方式以及赔偿损失、劳务代偿等责任承担方式。
第二章 修复与赔偿
第四条 林业主管部门、林业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时,应当告知违法行为人具有生态环境修复以及赔偿林业碳汇等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的义务。
第五条 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发生后,符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情形的,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规程(试行)》及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调查,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不影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必要协助。
第六条 受损森林资源可以进行原地修复的,应当原地修复。不能或者不宜原地修复的,可以进行异地修复。违法行为人应当自行修复或者委托他人修复,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进行监督、组织验收。
违法行为人拒不修复或者修复未达到规定标准的,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法组织代为履行,代为履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补种树木的相关规定执行。技术标准和费用评估参照国家林草局和省林业局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违法行为人履行生态环境修复义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符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情形的,其还应当承担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林业碳汇等生态环境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
第八条 违法行为人破坏森林资源,林业行政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补种树木,但受损森林资源无法原地或者异地修复的,违法行为人自愿以认购林业碳汇方式替代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可以向林业行政执法部门提出申请,并签署替代性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承诺书。
通过认购林业碳汇替代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认购林业碳汇的金额参照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补种树木的费用足额测算。
第九条 受损森林资源无法原地或者异地修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违法行为人应当承担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除上述通过认购林业碳汇替代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外,符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情形的,违法行为人还应当赔偿林业碳汇等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
第十条 上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补种树木的费用以及林业碳汇损失,可以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指派2名林业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测算。林业碳汇损失的测算方法可以参照《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森林(试行)》相关标准。确有必要的,可以通过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评估机构或者参考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相关林业科研机构和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合理确定。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的规定确定修复、赔偿的方式、费用、期限等,并与赔偿义务人进行磋商。林业主管部门可以邀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参与磋商。人民检察院如对修复、赔偿方式等提出监督检察建议,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林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赔偿义务人重新磋商。
赔偿义务人自愿认购林业碳汇替代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应当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中载明。
第十二条 认购林业碳汇,可以认购贵州省林业碳票等经审定签发的林业碳汇产品。认购的贵州省林业碳票,应当按照《贵州省林业碳票登记及交易管理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经省林业局、省生态环境厅共同核发,通过贵州省生态产品交易中心进行认购和核销。认购和核销后的林业碳汇不得再次交易。
第三章保障与监督
第十三条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达成后,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同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林业主管部门可以与赔偿义务人共同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可以依法予以司法确认。
经司法确认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赔偿义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督促、支持林业主管部门及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 经磋商未能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的,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林业主管部门不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社会组织也未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过程中,违法行为人表示愿意进行生态修复、赔偿林业碳汇等损失的,相关机关应当及时告知林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可以按照上述程序处理。
第十六条 违法行为人破坏森林资源,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不影响其依法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民事责任,其积极履行生态修复、赔偿义务的,可以依法作为从宽处理的参考依据。
违法行为人同时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进行生态环境修复以及赔偿林业碳汇等损失。
第十七条 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林业碳汇专家人才库,对林业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开展林业碳汇替代修复、赔偿工作予以技术支持,必要时可以出庭陈述意见。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 各市级林业主管部门、林业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本意见并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工作衔接机制,明确具体流程和期限,已办结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及时录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进展报送系统。已出台相关机制的试点市(自治州)应以本意见为准进行调整优化。
第十九条 本意见由印发单位共同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3月19日,浙江省发改委印发《浙江省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详情如下: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的通知省级有关单位,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为深入贯彻《关于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意见》《浙江省推动碳排放双控工作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9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省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的通知,加快建立以区域碳预算、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为重点的碳排放双控制度,扎实推进“6+1”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全省碳排放强度力争降低4.48%以上,为“十五五”高质量完成
3月13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林业局印发《广东省林业碳汇碳普惠方法学(2025年修订版)》。详情如下: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林业碳汇碳普惠方法学(2025年修订版)》的通知粤环函〔2025〕52号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林业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
2025年是“十四五”的收官之年,也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之年。近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陆续召开地方两会,讨论和部署新一年的发展改革工作。笔者梳理发现,以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为引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是各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议的话题,也是地
近期,地方两会陆续召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相继出炉。今年,各地在能源电力领域都有哪些重要工作部署?我们整理了国家电网公司供区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一起来一探究竟吧!碳达峰、碳中和北京:完善减碳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绿色企业比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7日,云南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报告明确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其中包括续塑造绿色发展新优势。完善绿证应用场景,加快绿证建档和申领核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黑龙江省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黑龙江省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电力能源相关内容整理如下: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国能哈平南66万千瓦超超临界煤电项目获批国家“两个联营”示范。全省电网投资额、并网新能源
近日,2025年黑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发布。其中指出,2024年全省电网投资额、并网新能源、外送电量均创历史最高。碳达峰碳中和稳步推进,完成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100万千瓦、灵活性改造60万千瓦。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累计建成装机占电力总装机57.6%,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预计下降3.2%。“双碳”领域首个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2025年黑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公布,其中提到,2024年,黑龙江全省电网投资额、并网新能源、外送电量均创历史最高。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扎实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实施全面节约战略,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扎实开展开发区土地利用清查整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大力推进煤电机组节能降碳
1月21日,全国首单光伏电站碳足迹自愿减排交易签约活动在云南元谋县举行。元谋县积极探索林业碳汇开发模式创新试点工作,呈现了光伏电站碳足迹自愿减排交易的新突破、开辟县域大规模造林成果价值转化的新路径、开创新能源企业减排降碳的新模式的“三新特点”,构建起新能源产业“全覆盖、全链条、零碳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月8日,上海崇明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本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出,积极参与生态权益交易。探索开展林业碳汇、湿地碳汇、碳普惠等方法学研究,拓展碳汇交易场景。探索可再生能源领域权益交易模式,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加快实施一批重大渔光互补项目,鼓励
汇集高品质企业的西部盛会——第6届中国环博会成都展与您相约展会时间:2025年6月25-27日展览面积:35,000㎡(预计)展会地点:成都·中国西部国际博览城展商数量:500家(预计)专业观众:30,000人(预计)组织机构主办单位l慕尼黑博览集团l中贸慕尼黑展览(上海)有限公司承办单位l中贸慕尼黑展览(上海)有限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3月20日,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同意奉化区张家岙垃圾填埋场(二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核准的批复,项目总投资超7000万元,本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张家岙垃圾填埋场(二期)的垂直防渗系统、堆体整形、封场覆盖、渗沥液收集导排系统、填埋气收集导排系统、地表水导排
3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内蒙古自治区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内容指出,本细则所称风电场改造升级,是指对风电场内风电机组、配套变电站开关站、场内集电线路等设施进行更换或技术改造,分为增容改造和等容改造两种。本细则所称风电场退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3月13日,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发布,东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项目运作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27年,公示如下:一、项目编号:JXHZ2024CS035(招标文件编号:JXHZ2024CS035)二、项目名称:湖口县生
2月24日,三峡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刘伟平,总经理、党组副书记李富民在四川成都拜会四川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晓晖,省委副书记、省长施小琳,双方围绕深化多领域全方位合作进行深入交流。四川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陈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董卫民,三峡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王昕伟出席座
岁序更替,是回望壮阔来路的时刻,更是擘画前进之道的契机。第十八届中国广州国际环保产业博览会团体观众组织工作正在热烈进行中。近期,第十八届中国环保展执行单位广州博昌国际会展有限公司持续沟通和联络展会各主办、协办、支持单位,全面启动2025年6月25日—27日在广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广东省中山翠亨新区横门西水道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项日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本EOD项目实施主体负责该项目的实施,EOD项日实施期限拟为25年,其中,建设期3年,项日运营期22年。招标详情如下: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终止公告。公告显示,接采购人通知,项目采购需求变化,本次采购终止。该项目于2月13日发布招标公告,5天后,终止采购。公示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SSTH2025-008号采购项目名称:乐山市
近日,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捷报频传,陆续收到多地客户的中标通知,多个项目成功中标。中标项目涵盖河道水环境修复、钢铁废水处理、煤炭开采废水处理等多个应用领域的设备产品、技术服务和解决方案。中建环能作为环境技术产品与解决方案提供商,持续培育厂网河湖整体网联、城镇污水高效处理、污泥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朝阳市喀左县大凌河流域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中标结果公示,喀左县红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项目实施年限为20年,公示如下: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岱庄矿山采煤塌陷区治理及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服务地点位于济宁市任城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一)济宁市任城区济北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二)济宁市南跃进沟综合整治(三)少康湖康养项目(四)种业发展基地建设(五)少康湖体育综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文件明确,要持续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改善提升行动,扎实推进皖北空气质量提升攻坚。开展涉气工业企业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推进实施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以及火电超净改造、燃煤锅炉淘汰等十大工程项目,推动
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文件明确,要持续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改善提升行动,扎实推进皖北空气质量提升攻坚。开展涉气工业企业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推进实施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以及火电超净改造、燃煤锅炉淘汰等十大工程项目,推动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3月13日,工信部等15部门办公厅(秘书局、办公室、综合司)发布关于促进中小企业提升合规意识加强合规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节能环保合规。引导中小企业依法依规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要求,提升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日前,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山东省碳普惠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本意见适用于自愿参与山东省碳普惠试点各类主体相关活动的管理,自2025年3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3月14日。全文如下:山东省碳普惠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
1月14日,张家界市对外公开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列出了35个问题清单,逐一明确整改实施主体、验收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确定了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2025年底前完成整改30个,2026年底前完成整改2个,2027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整改方案》提出6项整改措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2月26日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以规范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进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详情如下: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12月5日印发《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违法案件显著轻微认定细则》,其中规定,符合本细则规定,凡是认定为“生态环境损害显著轻微”的,可以不启动索赔程序。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违法案件显著轻微认定细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违法案件赔偿的办理,明确“生态环境损害显著轻微且不
2024年,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认真落实《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典型案例指导制度》,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典型案例收集、整理、解析和发布机制,于2024年3月公布了首批5个指导性典型案例,取得了良好的引导效果,现将第二批指导性典型案例进行公布,供各地参考借鉴。此次公布的5个指导性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山西省生态环境系统联合公检法等部门,坚持以打促建、以打促治,深入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污染环境犯罪行为,用法律武器守护绿水青山,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省生态环境厅集中通报4起不同类型生态环境破坏典型案例。一、长治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推进生态文明建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12月2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河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管理规定》意见的函,其中规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包括:(一)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二)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三)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四)清除污染、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 姓名: | |
| 性别: | |
| 出生日期: | |
| 邮箱: | |
| 所在地区: | |
| 行业类别: | |
| 工作经验: | |
| 学历: | |
| 公司名称: |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
扫码下载APP
扫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