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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3日,浙江舟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文件提出,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原料用能和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总量、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绿证抵扣能耗等政策,全年保障新上项目用能50万吨标准煤以上。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200亿千瓦时以上、天然气供应4.8亿方以上,新增新型储能10万千瓦以上。积极组织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
详情如下:
舟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舟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1日
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2025年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有效承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浙政发〔2025〕3号),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稳进向好,特制定以下政策。
一、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由市科技局牵头)
锚定全面建成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加快建设海洋科技创新港,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和教育强市、科技强市、人才强市建设,强化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202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7.97亿元。
(一)推动科创平台提质增效。加快东海实验室等重大科创平台建设,支持创新能力突出的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各级重点实验室,对新认定的全国、全省重点实验室给予奖励。支持建设重点领域概念验证和中试研发平台,对取得成果转化效益的,给予支持;对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等的技术转移转化机构,经认定后给予支持。
(二)支持共性和关键技术攻关。完善企业主导的攻关需求征集机制,聚焦绿色石化和新材料、船舶与海工装备、数字海洋等重点产业链,开展共性和关键技术攻关。推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成果转化应用,实施企业全面参与的技术攻关项目10项以上,单个项目最高可给予500万元的补助。
(三)推进科技领域重大项目建设。谋划海洋经济智能算力节点建设,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算力基础设施建设。贯彻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加快“人工智能+”场景应用。加快推进生物燃料、中试基地等科创强基项目建设。
(四)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继续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基础研究投入税收优惠、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政策。实施企业研发投入奖补,对符合条件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予以奖励。完善企业主导的需求凝练机制,企业牵头或参与的市级科技重大项目占比不低于80%。健全市属国有企业研发投入考核机制,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增加研发投入。
(五)强化科技金融支撑保障。优化基金运作机制,推动市科创基金提质扩容,加大与省级基金对接合作力度,鼓励发展耐心资本,引导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鼓励支持保险和担保机构开发产品,提供科技成果转化的保险服务,有条件的县(区)、功能区可给予保险费用和担保费率补贴。
(六)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支持浙江大学海洋学院建设“海洋技术与工程”特色交叉学科。支持浙江海洋大学高质量做好第六轮教育部学科评估和省一流学科中期评估工作,组建全省海洋学科联盟。提级推进高职院校新一轮“双高”项目建设,对接产业链,动态调整专业设置5个。继续实施市属高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进一步改善高校办学条件。
(七)打通人才有序流动通道。支持柔性引才,探索项目、经费、团队、编制等跟随人才流动,鼓励校院企高层次人才有序流动,开展联合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等。更大力度下放“舟创未来”海纳计划、职称等自主评审权。深入实施“觅舟”计划,联动开展海外人才来舟“访学访工访窗口”活动,支持企业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支持条件成熟的市级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和特色产业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自主开展中初级职称评审。对入选浙江省领军型创新团队,按省级财政资助额度1:1配套资助;对入选浙江省领军型创业团队,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补助。
二、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由市经信局牵头)
全力推进海洋特色制造业发展,重点打造绿色石化与新材料、船舶与海工装备省级集群。202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3.45亿元,实现产业集群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3700亿元以上。
(八)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改造提升石化、船舶、水产、机械等传统产业。积极推动制造业发展方式转型,加快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组织实施传统行业重点技改项目。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完成设备更新5000台(套)。
(九)推进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培育。培育新材料、清洁能源、高端装备、数字海洋等新兴产业。以低空经济、前沿新材料、新能源储能技术为优先方向,以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试点为目标,按“产业创新+应用场景”结合的路径,加快我市未来产业前瞻布局。
(十)支持企业研究院(产业创新中心)建设。进一步发挥企业作为产业创新的主体作用,支持龙头骨干企业、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牵头组建企业研究院(产业创新中心)。优化科技攻关机制,鼓励企业研究院(产业创新中心)带头开展关键和共性技术攻关,在产业、科技、人才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保障。2025年,创建一批高水平企业研究院(产业创新中心)。
(十一)支持数字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数字企业做大做强,推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规模提升。鼓励数字企业产品创新,支持数字企业创新成果申报国家级、省级数字试点示范或优秀案例。着力打造数字产业平台体系,促进数字企业集聚发展。鼓励企业利用数据要素开展AI产品开发、数据服务、产品升级等,支持提供公共数据资源。支持金融机构合规利用公共数据,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十二)加快数实融合发展。鼓励企业加大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力度,2025年新增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未来工厂3家,推进市级数字化改造试点示范企业建设,力争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水平稳步提升。
(十三)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落实中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阶段性拓展至中型企业。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分层梯度培育模式,2025年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60家以上。
三、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由市发改委牵头)
加快构建舟山特色现代服务业体系,着力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内需。202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19.2亿元。
(十四)更大力度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力开展老旧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大幅提高购新补贴标准。新增手机、平板、扫地机器人、吸尘器、空气净化器等纳入以旧换新商品品类。
(十五)持续做旺文旅体消费。打造“海上音乐之城”“海上影视之城”“海岛赛事之城”品牌。支持影视产业基地(园区)发展、影视企业发展、影视精品创作、影视拍摄服务、影视人才落户。全年举办惠民促销活动100场以上,举办2场星空下的音乐会、4场国家级体育赛事、6场省市联动赛事。培育一批住宿、餐饮、旅行社等旅游领域服务业优质企业。支持国际邮轮航线拓展、入境旅游包机、境外营销推介及国际游客招徕,争取全年入境旅游人次增速达到30%及以上。
(十六)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争创省级物流枢纽经济区。重点鼓励航运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做大江海联运市场、支持国际海事服务高质量发展。支持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2025年开通客货邮融合线路13条,新(改)建农村物流综合性服务站点47个。服务冷链物流发展,对所有黄牌、蓝牌冷藏车(挂车除外)给予同等便利化通行政策。
(十七)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着力培育现代物流、软件和信息服务、现代商贸等领域服务业领军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雄鹰行动”培育库。鼓励软件企业开发高质量软件产品。鼓励相关企业积极申报首版次软件产品,对入选国家级、省级首版次软件产品应用推广目录的数字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积极培育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配套检验检测机构。持续推动工业设计中心培育工作,争取新增工业设计中心1家。
四、推进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省建设(由市港航和口岸局、市交通局牵头)
深入实施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省建设工程,2025年,实现港口货物吞吐量7亿吨,江海联运量3.4亿吨;市财政预算安排17.3亿元。
(十八)推进航运舟山建设。支持龙头、特色航运企业发展,评选培育百万吨级、“专精特新”航运企业,培育期三年,并给予奖励。推动发展国际散装液体运输业务,支持企业申请国际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资质。支持船舶大型化、专业化发展,对航运企业新增且自有经营的货船,给予相应奖励。支持做大江海联运市场,继续拓展东西部协作,加大“江海直达+长江班列”运输规模,对江海直达单航线货运量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相应奖励,江海直达运输船队总运力突破30万吨。
(十九)统筹民用航空、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协调发展。逐步加大民用航空航线补贴力度,支持优质航线培育,加强航空市场宣传促销,促进地区航空产业发展。对开通低空物流配送航线的企业给予补助。鼓励各地推进公共无人机起降场建设。力争低空经济先飞区试点落地舟山。允许在市域内统筹规划新增建设用地用于低空经济产业平台建设。支持低空经济企业围绕航空器本体软硬件能力、低空飞行保障相关技术推进研发。对航空领域的顶尖人才按照“一人一策”给予支持。统筹用好省级通用航空专项资金,结合通用机场建设、短途运输航线飞行架次和飞行时长等给予补助,对新开辟短途航线,由市、县(区)适当给予运营补贴。每个县(区)推出1—2条常态化岛际无人机物流航线。
(二十)稳步推进交通惠民。支持老旧货车淘汰,2025年安排185万元用于国四营运货车淘汰补助,推广新能源运输装备。支持推进“四好农村路”2.0版,新改建15公里,养护提升76公里,完成单车道农村公路改造提升100公里,实现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比例达95%以上。深化水路客运一体化改革,新增及提升改造客渡运船舶12艘。
(二十一)支持国际海事服务发展。支持保税船用燃料加注产业做大做强,对质量流量计检定认证、绿色船燃加注、加注区域开拓、数字化提升等给予专项奖励。培育打造产业平台,加快建设现代海事服务产业园区和市场化船供、船交平台。
(二十二)优化海港口岸营商环境。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市场充分竞争,持续推动港口物流降费增效。持续落实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减免、港口岸电奖补惠企政策,持续降低锚地加注引航收费,推广船舶检验“通检互认”机制,提供便捷化检验服务,优化外籍人员全链式集成服务。持续优化国际航行船舶联合登临检查机制,提升口岸船舶集疏运效能。
五、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由市商务局牵头)
统筹抓好“硬件”和“软件”,锚定“提升资源配置力、全球辐射力、制度创新力、国际竞争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202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19.36亿元。
(二十三)建设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主动对接国际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围绕能源、粮食等大宗商品,建设一批大宗商品特色功能岛,打造国际大宗商品储运、加工、海事服务基地和贸易、交易中心,切实提升大宗商品资源配置能力。2025年力争新增油气储备能力176万方,保税燃料油加注800万吨。
(二十四)积极培育外贸新模式。深入推进“百企百展”拓市场增订单行动,2025年出台展会目录100个以上,组织不少于30个团组100家次企业赴境外拓市场。服务贸易、数字贸易规模分别达到150亿元和30亿元。对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给予不低于60%补助,对油品、船舶等行业给予一定额度保费补助。支持企业申报省级海外仓。支持企业对符合我省鼓励进口目录内的先进产品技术等开展项目申报。支持外贸企业开展汇率避险业务,鼓励企业开展非外汇结算贸易试点。
(二十五)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跨境电商产业园和跨境电商进口集聚区建设,支持跨境电商主体梯队培育,探索“直播+平台+跨境电商”融合模式,支持跨境电商“品牌出海”,鼓励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带”展示选品中心。支持完善跨境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支持企业申报省级跨境电商重点建设项目。
(二十六)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质量外资。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重大服务业、总部和功能性机构项目,2025年争取招引1亿美元以上外资项目落地。强化精准招商,深化开展“投资浙里”全球大招商,鼓励各区块赴重点国别(地区)开展专场推介。支持外商在我市投资设立研发中心,落实科研各项支持政策。
(二十七)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国际竞争力。加大外贸产业和企业培育力度,实施外贸龙头企业培育“蛟龙行动”,支持中小外贸企业规模提升,培育一批专业化、潜力型外贸主体。加强外贸品牌建设,对列入省级出口名牌企业给予一定额度奖励。支持企业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引导企业有序拓展海外市场,提升国际竞争力。
六、全力扩大有效投资(由市发改委牵头)
深入实施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2025年集中力量抓好市重点建设项目300个左右,计划完成投资900亿元以上。202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46.26亿元。保障供应建设用地1.3万亩、用海0.5万亩、用林0.25万亩。新增用地5000亩以上。
(二十八)更大力度营造投资环境。全面落实重大项目谋划和财力统筹保障机制,支持跨区域、跨流域、跨周期项目,给予专项债券等要素支持。
(二十九)全力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加大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和争取力度,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力争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等国家战略重大支撑项目纳入“两重”支持范围。争取7个以上重点项目纳入国家、省用地指标保障。
(三十)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力度。力争产业用地投向民间投资项目比重达到75%,新增能耗投向民间投资项目比重达到80%,绿色石化与新材料基金投向民间投资项目比重达到60%以上。执行好招投标“七个不准”等政策。
(三十一)强化用能要素保障。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原料用能和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总量、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绿证抵扣能耗等政策,全年保障新上项目用能50万吨标准煤以上。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200亿千瓦时以上、天然气供应4.8亿方以上,新增新型储能10万千瓦以上。积极组织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
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三十二)实施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和城乡融合工程,推进“强城”“兴村”“融合”,推动城乡区域实现更高水平的均衡协调发展,努力缩小“三大差距”。202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6亿元。(三十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支持和美乡村“三大行动”建设和花园村庄提升打造。谋划建设一批重点村组团片区。新建农村充电桩50根以上,完成幸福河湖农村水系治理12公里,新建村级快递物流综合服务点50个。支持农创客培育,新建青年入乡实践站点48个。组织实施10项以上渔农业科技项目。培育建设5条以上“土特产”全产业链。继续实施规模粮油种植补贴等常态化补贴政策,支持现代设施蔬菜基地建设和“农业双强”行动建设,支持提升机插秧率。实施新一轮农田基础设施提升行动。
(三十三)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县城承载能力提升重大工程项目20个左右,完成年度投资10亿元以上。建强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城积极对接政策性银行获得县城城镇化建设信贷资金支持。支持东沙镇开展“千年古城”试点建设。
(三十四)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新时代“小岛迁、大岛建”工程,引导小岛人口向本岛、大岛自然迁居,推进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三十五)加快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远洋渔业自捕鱼回运、产业规模拓展及龙头企业培育、公海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国内捕捞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支持老旧渔船拆解制造。支持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扶持深远海养殖产业,支持种业基础设施提升等技术研发。
(三十六)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开展“多田套合”,统筹整合相关资金,集成现有涉农政策,优化耕地、林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和粮食功能区等农业生产空间布局,有效提升全市“多田套合”率,新增“多田套合”面积1万亩以上。
(三十七)深化“小岛你好”海岛共富行动。持续推进18个示范岛建设,完成项目投资4亿元以上。重点推进花鸟岛、嵊山岛、枸杞岛、庙子湖岛、白沙岛5个金牌示范岛建设,支持发展艺术家工作室、海岛特色研学、数字牧民等多元业态,建成一批充满内生动力的国家级“和美海岛”。支持嵊泗走深走实海岛县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特色之路,打造山海协作工程升级版。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由市人社局牵头)
深化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2025年,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分之二用于民生领域。按照社会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线的要求,聚焦办好十方面民生实事,202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资金28.55亿元。
(三十八)推进“劳有所得”。深入推进市域技能型社会建设,在乡镇(街道)布局建设“30分钟职业技能培训圈”,推广“没有围墙的创业园”“共富工坊”等家门口就业增收机制,多措并举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确保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以上。开展重点领域就业技能和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1.2万人次。完善就业见习管理政策,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1100个以上。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持续推进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2025年为11000名重点群体提供就业帮扶,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高质量充分就业。
(三十九)推进“幼有善育”。完善普惠托育保障制度,强化普惠托育供给体系。积极争取各县(区)纳入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第二批省级试点,完善市、县(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功能,提升普惠托育服务质效。推动出台舟山市支持积极生育若干措施,指导县(区)完善生育支持配套政策。
(四十)推进“学有优教”。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指导各地优化区域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新改扩建学校5所,撤并幼儿园7所。实施基础教育提质培优行动,完善学前教育招生“服务区”制度,深化义务教育多跨教共体建设,全市公办学校共建型教共体覆盖面100%,为持有居住证的农民工随迁子女100%提供公办学位。推进“初中强校”行动,实施综合高中改革试点。力争通过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省级评估的县达到100%、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省级评估的县达到100%。
(四十一)推进“住有宜居”。坚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研究制定舟山市支持住宅品质提升的指导意见,优化住宅容积率及相关指标计算规则,继续推动房地产在建项目融资、建设和交付,有效化解房地产风险,进一步推动市场止跌回稳。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5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个、8幢,实施城中村改造项目9个。根据全面完成20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更新、15—20年住宅老旧电梯实现应更新尽更新的要求,争取超长期国债支持电梯更新改造150台。
(四十二)推进“老有康养”。加大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全面落实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和基本生活补助制度,为7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深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改革,全面实行养老服务“爱心卡”制度,因地制宜推动10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转型为民生服务综合体,优化考核激励体系。实施养老机构“双提升”行动,推动机构等级评定率达到80%,每万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机构认知障碍床位数达20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5%。深化养老护理体系改革,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新增持证护理员300人以上。优化完善“幸福助餐”体系,全市有助餐需求的村(社区)服务基本覆盖。持续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
(四十三)推进“病有良医”。加快市域龙头医院、优质专科医院、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新增省级以上临床重点专科3个以上。优化医疗卫生服务“省编市用”和“市编省招代培”机制,2025年“省编市用”选派20名、“市编省招代培”招聘20名。继续推进实施“万名基层医生进修”三年行动计划,2025年实现“万名基层医生进修”90名。构建共富型大社保体系,推进长护险扩面提质,开展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改革,建立健全罕见病多层次补助机制。
(四十四)推进“弱有众扶”。新增残疾人就业250人,康复救助孤独症儿童85人。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覆盖人群提升至7%。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发挥临时救助在急难救助、医疗救助中的作用。探索“物质+服务”救助模式,推进低保对象服务类救助省级试点。
上述8个领域政策,市财政2025年预算安排资金除交叉重叠部分外,支持总额为120.47亿元。各领域政策市级牵头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会同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抓紧制定深化细化的配套政策文件,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市发改委要牵头做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推动新出台政策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推动存量与宏观政策取向不一致、有收缩性、负能量政策有序废改。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承接落实方案,推动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确保基层有感、群众获益、企业得利。
本通知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5年全年实施有效。国家、省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措施,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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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发布2025年1-2月广西分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及全社会用电量。数据显示,1-2月累计全社会用电量全区总计388.1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详情如下:
中国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2日公布,2024年广东市场化交易电量达到6176.2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例68%。该年度广东电力市场为广东省内工商业用户降低用电成本约355亿元(人民币,下同)。2015年中国开启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其中,改革重点之一即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实行市场开放准入,引入竞争,放开
2月份,吉林省全社会用电量85.3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61%。全省全口径发电量95.1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23%。全省原油产量32.49万吨,同比下降9.88%;原油加工量74.00万吨,同比下降0.54%。天然气产量1.42亿立方米,同比下降2.4%;天然气消费量3.4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7%;原煤产量50.52万吨,同比下降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日,贵州省黔西南州能源局发布1-2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及发电量数据。1-2月,全州全社会用电量32.28亿千瓦时,增长4.39%(南网用电11.32亿千瓦时,增长15.14%;地网用电20.96亿千瓦时,下降0.62%);工业用电量20.57亿千瓦时,下降1.31%(南网用电2.47亿千瓦时,增长12.28%;地网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31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2025年2月电力数据简报。截至2025年2月底,全社会电力装机容量约12710万千瓦,其中火电6303万千瓦、风电930万千瓦、太阳能4578万千瓦。2025年2月,全社会发电约28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52%。全社会用电267.2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51%。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025年1-2月浙江省内发电量680.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29%。分类型看,水电发电量同比下降45.88%,火电发电量同比增长6.15%,核电发电量同比下降3.05%,风电发电量同比增长2.03%,太阳能同比增长61.95%。其中2月全社会发电量322.8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34%。2025年1-2月浙江省全社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25日,《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发布,披露其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意愿、行动、绩效等情况。《报告》指出,2024年,江苏全年全社会用电量达8487亿千瓦时,比2023年的7833亿千瓦时增长8.35%。2024年国网江苏电力保障省内能源应发尽发,积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025年1-2月,甘肃省全社会用电量296.1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2%。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势头迅猛,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用电量累计3.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7.47%。分产业看,一、二、三产业及居民生活用电量均保持正增长。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3.36亿千瓦时、同比增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电力行业持续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新型电力系统。全国发电装机容量同比增长14.6%,新增发电装机容量再创新高。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仍是主力,连续两年突破3亿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的三分之一以上,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量占总发电量增
一、全省发电情况截至2月底,全省装机容量20943.85万千瓦,含统调电厂14397.12万千瓦,非统调电厂6546.73万千瓦。2月份,全省发电量496.7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38%,年累计发电量1010.28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83%。其中统调电厂累计发电量868.28亿千瓦时,同比下降7.34%,非统调电厂累计发电量141.99亿
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月份全社会用电量743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6%;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用电量分别同比增长10.2%、12.4%、9.7%。分产业用电看,第二产业强势领跑,工业经济韧性显现。2月份,第二产业用电量462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4%。强劲表现既与春节后制造业产能快速释放有关,更得益于
由南京环境集团运营的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餐厨垃圾产沼发电项目成功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审核,获得222.244MWh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成为全国首批获得绿证的餐厨生物质发电项目之一。什么是绿证?绿色电力证书(GEC),是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的电子“身份证”,是中国可再生
在“双碳”目标背景下,绿电、绿证市场作为推动能源低碳转型的关键机制,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发展绿电、绿证市场,不仅是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降低碳排放的重要路径,更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核心抓手。然而,当前我国绿电、绿证市场仍面临政策不完善、供需不匹配、交易规模有
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量对应绿证的核发及相关管理工作。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求《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实施
近日,青海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企业产品出口绿电认证工作专题会议,围绕绿电认证相关环节,邀请有关部门和黄河水电、丽豪清能、红狮半导体、高景太阳能等9家具有行业代表性的绿电产品出口企业,深入交流绿电认证工作推进策略,凝聚各方共识,助力全省绿色能源发展迈上新台阶。会议指出,2024年全省出
3月27日,在广州绿色电力消费签约仪式上,广州市各绿色转型先锋企业合计购买绿证1680万张,绿电成交规模达168亿千瓦时,占2025年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当前绿证交易量30%,是全国城市范围内规模最大的单批次绿证交易。该交易量是广州去年全年绿电消费量的近3倍,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739.7万吨、植树5.2
3月26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2025年度资质管理工作会议,总结2024年以来资质管理、能源信用、绿证核发工作取得的成效,部署2025年重点任务。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万劲松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2024年以来,资质管理工作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许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3月26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征求《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量对应绿证的核发及相关管理工作。国家能源局
来源:《中国电力》2025年第2期引文:许文俊,马刚,姚云婷,等.考虑绿证-碳交易机制与混氢天然气的工业园区多能优化调度[J].中国电力,2025,58(2):154-163.编者按目前,全球变暖和能源短缺问题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中国为此提出“双碳”目标。工业生产作为碳排放和能源消耗的主要来源,实现工业园区
3月3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量对应绿证的核发及相关管理工作。国家能源局对绿证核发、划转、核销实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26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征求《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明确,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量对应绿证的核发及相关管理工作。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2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5年2月全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交易数据。详情如下:一、绿证核发情况2025年2月,国家能源局核发绿证2.56亿个,同比增长5.44倍,其中可交易绿证1.62亿个,占比63.32%,涉及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6.4万个,本期核发2025年1月可再生能源电量对应绿证1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025年1-2月浙江省内发电量680.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29%。分类型看,水电发电量同比下降45.88%,火电发电量同比增长6.15%,核电发电量同比下降3.05%,风电发电量同比增长2.03%,太阳能同比增长61.95%。其中2月全社会发电量322.8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34%。2025年1-2月浙江省全社
2025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能源监管工作会议对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进行了全面深刻的部署。浙江能源监管办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以更大担当和作为助力浙江能源高质量发展。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浙江能源监管工作取得新成效2024年,浙江能
2025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和监管工作会议对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进行了全面深刻的部署。浙江能源监管办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围绕一条主线、锚定两个目标、聚焦“四个监管”,以更大担当和作为助力浙江能源高质量发展,在奋进中国式现代化
用电量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晴雨表,能够反映经济运行特点,其增速常常与经济增速走势一致。但近年全国用电量增速持续高于GDP增速。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全社会用电量98521亿千瓦时,增速6.8%;全国GDP1349084亿元,增速5.0%。同期,浙江省全社会用电量6780亿千瓦时,增长9.5%;浙江GDP90131亿元,增速5.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9日,浙江省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推动碳排放双控工作十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到,依托杭州市能源“双碳”数智平台,探索实施重点行业碳排放总量控制和重点碳排放单位预算管理,建立市县两级重点企业碳排放管控名单,继续实行重点用能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21日,浙江杭州市发改委发布关于2024年电力保供补贴清单的公示。拟对参与2024年错避峰用电、柴发顶峰发电、用户侧储能顶峰放电的企业进行补贴,公示期2025年3月21日-3月27日(5个工作日)。详情如下:杭州市发改委关于2024年电力保供补贴清单的公示根据《杭州市2024年迎峰度夏(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9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省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的通知,加快建立以区域碳预算、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为重点的碳排放双控制度,扎实推进“6+1”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全省碳排放强度力争降低4.48%以上,为“十五五”高质量完成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8日,浙江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文件提出,强化用能要素保障。对列入省“千项万亿”工程年度实施计划的重大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对于符合条件的新上项目,允许通过购买省外绿证等形式平衡所需能耗。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
3月11日,“舟山电网虚拟电厂”在国网舟山供电公司完成启动揭牌仪式并纳入统一调度运行,标志着具备“岛自为战”防御能力的虚拟电厂正式开启实体化运行。虚拟电厂作为能源互联网的重要形态,是整合分布式资源、提升系统调节能力、构建坚强海岛电网的有效手段。建设虚拟电厂,是国网舟山供电公司深入贯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1日,浙江乐清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乐清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以下简称《政策》)的通知。《政策》指出,因地制宜布局新质生产力产业赛道。构筑以电气产业为主,智能物联、新能源、新材料、智能装备等新兴产业协同发展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电气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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