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建筑一体化)+bapv(屋顶光伏)+btpv(建筑光伏应用)等领域大显身手。
创新“光伏+”多元发展模式,建筑领域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技术,2024年应用面积 62.72万平方米,年减排二氧化碳 5.3万余吨。
积极支持利用开发区、标准厂房、大型公共建筑屋顶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探索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开发示范,到2026年底,较2023年新增光伏发电并网规模20万千瓦以上。
《意见》提出推动配电网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拓展新能源应用场景,积极支持零碳园区建设和光伏建筑一体化,推进构网型技术、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和智能微电网、算电协同等新技术新模式试点。
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立学校、公立医院、国有企业等公共建筑屋顶光伏资源利用,提升全区公共机构屋顶光伏覆盖率。
推进“光伏+”专项工程,本区光伏备案项目11.7万千瓦,光伏装机容量达到19.4万千瓦以上。推动氢能多元化利用,打造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园,积极推进零碳氢储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示范。
、液流电池等高效长寿命低成本储能技术等方向的研究;加强高效低成本晶硅电池、薄膜电池、叠层电池等制备技术,太阳能碳转化、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等太阳能综合利用技术等可再生能源技术研究。
推进绿色建造、光伏建筑一体化、冷热电联供等示范应用,新增绿色建筑20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2000万平方米。
(光伏发电设施建设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和规划条件的项目除外)2、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光伏组件作为建筑构件)项目自项目投运后按发电量补贴3年,每千瓦时补贴项目投资方0.1元。
太阳能加强钙钛矿太阳能电池、光伏建筑一体化等新型太阳能技术、材料和装备研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光储充等新型太阳能技术应用场景和商业模式,在电力、交通、农业等重要领域发挥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