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11月11日印发《湖北省2023年度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鄂环发〔2024〕18号),确定449家纳入湖北省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管理范围的企业,涉及钢铁、水泥、化工等17个行业。根据2020-2022年度纳入湖北省碳市场控排企业排放量占湖北省总排放量比例及2023年度全省地区生产总值与碳强度下降目标,综合考虑政府预留配额等因素,确定湖北省2023年度碳配额总量为1.79亿吨。
湖北省2023年度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
根据国家关于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以及《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430号)要求,为科学合理地确定我省试点碳市场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有序地开展配额分配和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纳入碳排放管理的企业清单
根据本省行政区域内年温室气体排放达到1.3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及以上的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排除因关停、主体整合等原因退出的企业后,确定449家纳入我省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管理范围的企业(以下简称“纳入企业”),涉及钢铁、水泥、化工等17个行业。具体企业名单见湖北省2023年度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企业清单(附件1-4)。
二、配额总量与结构
(一)配额总量。
根据2020-2022年度纳入湖北省碳市场控排企业排放量占湖北省总排放量比例及2023年度全省地区生产总值与碳强度下降目标,综合考虑政府预留配额等因素,确定我省2023年度碳配额总量为1.79亿吨。
(二)配额结构。
碳排放配额总量包括年度初始配额、新增预留配额和政府预留配额。计算方法如下:
1.年度初始配额=纳入企业初始配额之和
2.政府预留配额=碳排放配额总量×6%
3.新增预留配额=碳排放配额总量-(年度初始配额+政府预留配额)
政府预留配额主要用于市场调节,新增预留配额主要用于企业新增产能和产量变化。
三、纳入企业配额分配方法
2023年度企业配额分配主要采用标杆法、历史强度法和历史法。不同行业企业对应的配额分配方法见附件1-1。
(一)采用标杆法的企业配额计算方法。
企业年度初始配额=2023年实际产量×行业标杆值×市场调节因子
(二)采用历史强度法的企业配额计算方法。
企业年度初始配额=2023年实际产量×历史碳强度值×行业控排系数×市场调节因子
其中,历史碳强度值为企业基准年间碳强度的加权平均值,基准年选取见附件1-3。行业控排系数见附件1-2。
(三)采用历史法的企业配额计算方法。
企业年度初始配额=历史排放基数×行业控排系数×市场调节因子÷365×正常生产天数
历史排放基数为企业基准年间碳排放量的算术平均值,基准年选取见附件1-3。
(四)市场调节因子。
市场调节因子适用于所有纳入企业。
市场调节因子=1-(上一年度市场存量/配额总量),2023年度的市场调节因子为0.9706。
四、配额调整机制
(一)企业当年碳排放量与企业年度初始配额的差额超过企业年度初始配额20%的,差额按企业年度初始配额的20%计;
(二)按照上述方法进行核算后,若企业当年碳排放量与企业年度初始配额的差额超过20万吨二氧化碳,差额按20万吨计;
(三)经过上述“20%或20万吨损益封顶”调整后,对超出的配额亏损(或盈余)予以追加(或收缴)。
五、配额的发放
在完成企业碳排放量核查后,根据企业2023年实际生产情况核定实际应发配额,核定的最终配额量与预分配的配额量不一致的,以核定的最终配额量为准,通过湖北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实行多退少补。
企业对分配的碳排放配额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省生态环境厅申请复核;省生态环境厅自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配额,已经发放配额的企业经核查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按规定收回相对应的配额。
1.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设的;
2.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应关未关的;
3.企业没有履约历史且没有基准年排放数据的。
六、其它说明
(一)企业合并、分立、关停或搬迁、外包与租赁情况的处理。
纳入企业发生合并、分立、关停或搬迁、外包与租赁的,应在30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主管部门。各市(州)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主动作为,跟踪服务,密切关注企业产能变化以及合并、分立、关停或搬迁、外包与租赁等情况。企业配额变更的申请条件和核定方法如下:
一是企业的合并。纳入企业之间合并的,由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企业承继配额,并履行缴还义务。合并后的碳排放边界为纳入企业在合并前各自的碳排放边界之和。
纳入企业和非纳入企业合并的,由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企业承继配额,并履行缴还义务。合并当年,碳排放边界仍以纳入企业合并前的碳排放边界为准;合并次年,碳排放边界重新核定(已包含新纳入部分)。
二是企业的分立。纳入企业分立的,应当明确分立后各企业的碳排放边界及配额量。分立后的企业仍然履行各自的缴还义务。
三是企业的关停或搬迁。纳入企业关停或迁出本省的,应及时报告,并按照经审定后的当年碳排放量完成配额缴还,当年剩余配额由主管部门收回,次年不再对其发放配额。
四是企业的外包与租赁。纳入企业外包或租赁的,按照所有权原则界定,该部分碳排放由具有所有权的企业完成履约(若具有所有权的企业因法律原因无法承担履约责任,则该部分排放由租赁方企业完成履约)。
纳入企业发生上述情形的,应在30个工作日内通过湖北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二)企业2023年新建主要生产设施情况的处理。
若企业因2023年新建主要生产设施导致碳排放量增加的,该部分碳排放量不计入当年的履约量。生产设施改造或扩建导致增加的碳排放量仍须计入当年履约量。
(三)抵销机制。
鼓励开展碳普惠等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活动。对配额存在缺口的企业可进行碳普惠减排量抵销,抵销比例不超过该企业年度碳排放初始配额的10%,抵销量不得超出企业配额缺口量。
纳入企业可以使用由湖北电力交易中心、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共同认证的绿色电力交易凭证对应减排量抵销实际碳排放。对于配额存在缺口的企业可进行绿电减排量抵销,抵销比例不超过该企业单位年度碳排放初始配额的10%,且抵销量不超出企业配额缺口量。绿电对应减排量用于履约抵销时仅限使用一次,减排量不可拆分使用,也不可结转到其他年度使用。
(四)2024年度预分配安排。
主管部门根据纳入企业2022-2023年度的履约清缴情况、企业最新生产经营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2024年度配额预分配的企业名单,原则上于名单确认后的一个月内,按2023年实际履约量的70%,通过湖北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向其发放2024年度预分配配额。在完成2024年度碳排放数据核查后,按照企业实际生产情况对配额进行最终核定,核定的最终配额量与预分配的配额量不一致的,以最终核定的配额量为准,通过湖北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实行多退少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今年3月6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首批核证自愿减排量,总计9个项目的948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完成登记,随后从3月7日起首批CCER启动交易。到4月7日,CCER交易已经“满月”。自愿碳市场目前覆盖了哪些领域?各类主体参与交易将带来什么效果?未来自愿碳市场将如何进一步发挥作用?记者进行了相关采
全国碳市场年度进展与展望杨梦帆nbsp;林立身nbsp;唐人虎(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多项政策法规的发布促进了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的快速发展与完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管理提供明确法律依据,规范交易活动、保障数据质量、惩处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印发
当前,面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紧迫性日益增强,以及各国政府对低碳经济的承诺,电力市场与电碳协同的议题变得尤为重要。本研究旨在深入理解电力市场机制如何通过与碳排放权交易的有效结合,以实现电力系统经济性与环保目标的双重提升。在这样的背景下,探讨电力市场与电碳协同的理论基础,构建电力系统
导语2024年以来,从国家发布水泥和铝冶炼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的征求意见稿,明确外购非化石能源电力可以核减碳排放,到发布发电行业配额分配方案和水泥、钢铁、电解铝行业工作方案的征求意见稿,明确不再将电力间接排放纳入全国碳市场管控范围,行业上对电碳市场协同的预期变化可谓是“过山车式
3月26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工作方案》,标志着我国碳市场建设进入新阶段。此次扩容将钢铁、水泥、铝冶炼三大高耗能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管控体系,预计新增重点排放单位约1500家,覆盖排放量增加约30亿吨,使碳市场管控范围扩大至全国工业领域碳排放
近日,中化能源旗下中化石油通过下属荷兰公司自有碳配额交易账户,从供应商采购并向招商轮船销售3000个欧盟碳排放权配额(简称碳配额),用于其欧盟航线的碳排放履约。这标志着中化石油通过自有欧盟碳配额交易账户顺利完成首单碳配额贸易和交割。中化石油积极落实中国中化与招商局集团战略合作协议,挖
3月26日,生态环境部举行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以下是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最新情况通报。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首次扩围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今天,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26日,生态环境部举行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提到,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首次扩大行业覆盖范围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目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仅覆盖了发电行业
日前,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做好天津市2024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与履约等工作的通知。随文公布重点碳排放单位名录,257家。详情如下: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天津市2024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与履约等工作的通知有关区生态环境局,各重点排放单位:为加强我市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管理,深化碳排放权交易市
3月18日,深圳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利用市场机制推动温室气体减排,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碳排放管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3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上海市碳排放管理办法》,该办法已经于2025年2月10日市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全文如下:上海市碳排放管理办法(2025年2月2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0号公布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
今年3月6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首批核证自愿减排量,总计9个项目的948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完成登记,随后从3月7日起首批CCER启动交易。到4月7日,CCER交易已经“满月”。自愿碳市场目前覆盖了哪些领域?各类主体参与交易将带来什么效果?未来自愿碳市场将如何进一步发挥作用?记者进行了相关采
能源后运营时代,行业迈入数智化运营转型的关键阶段,产业高质量发展与新能源高效化、数智化运营升级密不可分。国能日新作为能源数智化领域的先行者,提出“运营即价值”理念,聚焦风光储能源高效化和经济性提升,正式发布“AI数云协同矩阵”,以AI技术为支撑,通过四大“技术+运营”模式突破,让储能
全国碳市场年度进展与展望杨梦帆nbsp;林立身nbsp;唐人虎(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多项政策法规的发布促进了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的快速发展与完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管理提供明确法律依据,规范交易活动、保障数据质量、惩处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印发
4月3日,笔者从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电力”)获悉,三大“水电入苏”工程累计向江苏输送来自西部的清洁水电超7000亿千瓦时,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超6亿吨,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绿色动能”。江苏作为经济强省,年用电量位居全国前列,但省内能源资源相对匮乏,难以
3月28日,2025中国企业碳中和峰会暨第四届碳中和行动联盟成员大会在杭州召开。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与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中国能源研究会三方共建的碳管理体系(电力行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在大会上正式成立。据了解,服务中心由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授权成立、中国能源研究会统筹指导、
在“双碳”目标背景下,绿电、绿证市场作为推动能源低碳转型的关键机制,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发展绿电、绿证市场,不仅是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降低碳排放的重要路径,更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核心抓手。然而,当前我国绿电、绿证市场仍面临政策不完善、供需不匹配、交易规模有
当前,面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紧迫性日益增强,以及各国政府对低碳经济的承诺,电力市场与电碳协同的议题变得尤为重要。本研究旨在深入理解电力市场机制如何通过与碳排放权交易的有效结合,以实现电力系统经济性与环保目标的双重提升。在这样的背景下,探讨电力市场与电碳协同的理论基础,构建电力系统
来源:《中国电力》2025年第2期引文:许文俊,马刚,姚云婷,等.考虑绿证-碳交易机制与混氢天然气的工业园区多能优化调度[J].中国电力,2025,58(2):154-163.编者按目前,全球变暖和能源短缺问题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中国为此提出“双碳”目标。工业生产作为碳排放和能源消耗的主要来源,实现工业园区
导语2024年以来,从国家发布水泥和铝冶炼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的征求意见稿,明确外购非化石能源电力可以核减碳排放,到发布发电行业配额分配方案和水泥、钢铁、电解铝行业工作方案的征求意见稿,明确不再将电力间接排放纳入全国碳市场管控范围,行业上对电碳市场协同的预期变化可谓是“过山车式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对数据中心等实行绿证强制消费要求。数据中心是承载算力、发展人工智能的关键基础设施,具有高能耗的特性。在加快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和实现“双碳”目标的双重驱动下,算力和绿色电力的协同发展亟待加强。
3月26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工作方案》,标志着我国碳市场建设进入新阶段。此次扩容将钢铁、水泥、铝冶炼三大高耗能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管控体系,预计新增重点排放单位约1500家,覆盖排放量增加约30亿吨,使碳市场管控范围扩大至全国工业领域碳排放
4月9日,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济南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件指出,2025年,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实施碳达峰“十大工程”,夯实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基础。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加快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动光伏、储能、氢能等新型能源发展,加快建设新型电力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9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济南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件指出,2025年,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实施碳达峰“十大工程”,夯实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基础。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加快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动光伏、储能、氢能等新型能源发展,加快
今年3月6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首批核证自愿减排量,总计9个项目的948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完成登记,随后从3月7日起首批CCER启动交易。到4月7日,CCER交易已经“满月”。自愿碳市场目前覆盖了哪些领域?各类主体参与交易将带来什么效果?未来自愿碳市场将如何进一步发挥作用?记者进行了相关采
全国碳市场年度进展与展望杨梦帆nbsp;林立身nbsp;唐人虎(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多项政策法规的发布促进了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的快速发展与完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管理提供明确法律依据,规范交易活动、保障数据质量、惩处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印发
4月2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健全促进绿色低碳转型的能源价格政策。建立健全天然气发电、储能等调节性资源价格机制,更好发挥对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支撑作用。完善新能源就近交易价格政策,优化增量配电网价格机制。综合考虑能耗、环保水平等因素,完善工业重点领域阶梯电价
3月28日,2025中国企业碳中和峰会暨第四届碳中和行动联盟成员大会在杭州召开。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与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中国能源研究会三方共建的碳管理体系(电力行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在大会上正式成立。据了解,服务中心由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授权成立、中国能源研究会统筹指导、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文件要求,围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健全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创新价格引导机制,完善价格调控机制,优化市场价格监管机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文件提到,加快重点领域市场建设。推进重要商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文件明确,深化价格市场化改革。分品种、有节奏推进各类电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稳妥有序推动电能量价格、容量价格和辅助服务价格由市场形成,探索建立促进改革平稳推进的配套制度。健全跨省跨区送电市场化价
当前,面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紧迫性日益增强,以及各国政府对低碳经济的承诺,电力市场与电碳协同的议题变得尤为重要。本研究旨在深入理解电力市场机制如何通过与碳排放权交易的有效结合,以实现电力系统经济性与环保目标的双重提升。在这样的背景下,探讨电力市场与电碳协同的理论基础,构建电力系统
导语2024年以来,从国家发布水泥和铝冶炼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的征求意见稿,明确外购非化石能源电力可以核减碳排放,到发布发电行业配额分配方案和水泥、钢铁、电解铝行业工作方案的征求意见稿,明确不再将电力间接排放纳入全国碳市场管控范围,行业上对电碳市场协同的预期变化可谓是“过山车式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对数据中心等实行绿证强制消费要求。数据中心是承载算力、发展人工智能的关键基础设施,具有高能耗的特性。在加快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和实现“双碳”目标的双重驱动下,算力和绿色电力的协同发展亟待加强。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 姓名: | |
| 性别: | |
| 出生日期: | |
| 邮箱: | |
| 所在地区: | |
| 行业类别: | |
| 工作经验: | |
| 学历: | |
| 公司名称: |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
扫码下载APP
扫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