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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重庆市加快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加快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修改意见的函
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要求,加快建立我市碳足迹管理体系,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引导绿色低碳消费,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了《重庆市加快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求时间为30日(2025年3月7日—4月7日)。若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征求意见期间书面反馈。反馈意见或建议时,为便于后续沟通,请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君;联系电话:023—88563228;电子邮箱:cqeezlqh@163.com。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4日
重庆市加快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要求,加快建立我市碳足迹管理体系,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引导绿色低碳消费,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立足产品碳足迹,本着服务大局、急用先行、凸显特色的原则,积极打造具有重庆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围绕数据服务标准化、标识认证一体化、应用场景多元化、支撑保障专业化等重点,稳妥有序建立适用于绿色消费、符合国情市情、衔接国际经贸规则的碳足迹管理体系,促进全市生产生活方式全面绿色低碳转型,为美丽重庆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到2027年,全市碳足迹管理体系初步建立。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研制实现突破,推动参与制定国家产品碳足迹相关核算规则标准5个以上,优势出口产品碳足迹核算、评价有序推行。产品碳标识认证和分级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在市场机制下的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建设和运行路径探索取得有效进展。
到2030年,全市碳足迹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应用场景更加丰富。推动参与制定国家产品碳足迹相关核算规则标准10个以上,有力支撑绿色低碳供应链优化升级,优势出口产品碳足迹核算、评价和认证进一步普及,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建设稳步推进。
二、主要任务
(一)因地制宜建立健全碳足迹管理体系
1.制定重点产品碳足迹管理目录清单。深化碳足迹行业需求调研,围绕汽车、笔记本电脑、锂电池、手机、摩托车、钢铁、水泥、轻合金材料、有机化学品、塑料制品等重点产品及其产业链,加快梳理形成重点产品碳足迹管理目录清单,并根据国家要求和我市实际动态调整更新,实现碳足迹管理精准“画像”。(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支持我市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参与全国性、行业性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制定。鼓励研制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团体标准,支持实施基础好的团体标准转化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对国家已出台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的相关产品,我市不再出台相关地方规则和标准。(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重庆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累积产品碳足迹数据因子。采用“政府指导、市场主导”模式,发挥有关平台和组织、行业协会、“33618”产业集群链主企业等的引领示范作用,探索形成市场机制下的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建设和运行路径,加快建立细分领域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衔接补充国家数据库。支持在渝有关单位参与国家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建设,积极向国家推送我市重点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强化我市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建设指导,制定管理规则、数据归集指南等配套制度,依法依规归集产品碳足迹实景因子。深化区域协作,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推进基于我市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的核算结果、认证评价信息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国家间认可及应用,探索渝新、渝港等碳标识互认合作。(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重庆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打造产品碳足迹服务平台。聚合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优势,激发市场主体能动性,推动打造涵盖数据监测、信息采集、碳足迹核算、碳标识认证、碳足迹分级评价、分场景应用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强化信息汇聚、信息查询、信息披露等服务功能。(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循序渐进推进碳足迹核算和碳标识认证
5.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应用国家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加快开展电力、钢铁、电解铝、水泥、合成氨、新能源汽车、笔记本电脑、锂电池、轮胎、光伏设备等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依托我市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推动开展一批特色优势产品碳足迹核算。(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探索产品碳标识认证。营造政策环境,加快推动产品碳标识认证。按照国家认证目录和实施规则,引导行业协会、企业和有关机构等广泛参与产品碳标识认证工作。以璧山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为重点,加快推动笔记本电脑碳标识认证国家试点。鼓励出口外贸需求明显、产业链完整的重点行业或产品,按照市场化原则自愿开展产品碳标识认证,引导使用碳标识。落实国家重点行业和细分领域产品碳足迹分级评定和管理制度要求,鼓励企业开展自身及供应链碳足迹评价,推动供应链绿色低碳发展。(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委、市贸促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构建多方参与产品碳足迹核算和碳标识认证格局。推动将产品碳足迹要求融入产业、贸易、财政、金融、流通和消费等各领域、各环节,强化政策衔接,形成工作合力。深化产品碳足迹与环境经济政策制定、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环境影响评价和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等的有机衔接,协同推进绿色低碳发展。鼓励将产品碳足迹要求纳入绿色低碳供应链和产品评价体系,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应用低碳技术、实施低碳改造、优化能源资源配置,履行社会责任。(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人行重庆市分行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鼓励产品碳足迹信息披露。在保障数据安全和知识产权前提下,分阶段、分步骤鼓励企业以环境气候信息披露、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或自愿性评价认证等方式发布产品碳足迹核算结果与报告。支持引导上市公司和出口外贸需求明显的重点企业等建立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管理体系,将产品碳足迹管理作为重要内容,发布ESG评价报告。鼓励投资机构、评级机构等将产品碳足迹纳入ESG评价、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及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等。(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人行重庆市分行、重庆证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多措并举构建拓展碳足迹应用场景
9.推动产品碳足迹管理与地方碳交易体系衔接。推动产品碳足迹与重庆地方碳市场、“碳惠通”自愿减排等场景逐步实现因子互联、结果互信。推动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与重庆地方碳市场相关数据相互校验、互为补充。利用特色重点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核验优化重庆地方碳市场相关排放因子,探索对已开展碳标识认证的地方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给予碳配额分配等激励。优先支持将具有碳标识的产品列入“碳惠通”绿色商场商品目录,并在绿色商场主页推介。(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人行重庆市分行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增强产品碳足迹对绿色贸易的服务能力。推动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与绿色贸易有关系统平台衔接,拓展碳足迹咨询认证服务领域。聚焦环境治理、绿色能源、绿色农业、绿色制造等,推动将产品碳足迹作为绿色贸易示范企业培育的重要指标。探索将产品碳足迹纳入绿色贸易评价指标和认证体系,加快制定《重庆市绿色低碳优势产业进出口产品目录》。(市商务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重庆海关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落实国家产品碳足迹政府采购政策。落实国家产品碳足迹政府采购需求标准,鼓励政府和国有企业加大碳足迹较低产品的采购和推广应用力度。(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拓宽与金融采信关联的产品碳足迹应用。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引导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将产品碳足迹核算、评价与认证作为绿色金融、转型金融、普惠金融、气候投融资等领域业务、工具或产品的重要采信来源,作为气候风险压力测试和气候风险评估等模型的关键推荐参数。支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模式可持续的前提下,开发符合绿色低碳发展导向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广应用碳足迹挂钩贷款。优化绿色消费金融服务,加大对生产、销售、购买碳标识产品的企业及个人的金融支持力度。将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作为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举措,纳入市级气候投融资试点改革创新的重要方向。(人行重庆市分行、市委金融办、重庆金融监管局、重庆证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发挥产品碳足迹对绿色制造的助推作用。充分发挥碳足迹管理对产业绿色低碳转型的促进作用,将碳足迹核算与评价、碳标识认证等纳入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等绿色制造认定体系,将产品碳足迹水平作为近零碳园区试点创建的重要指标,推动行业、园区、企业、产品等不同层级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支持企业实施升级改造,强化节能降碳管理,全面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突出产品碳足迹对绿色消费的带动和引导。抓好碳足迹管理与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简称“两新”)工作的协同,对完成碳标识认证的汽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家电、家装厨卫等消费品,通过置换、报废等方式更新的,探索在政策范围内实施差异化补贴标准。推动将产品碳足迹管理工作纳入绿色商场、绿色市场、绿色消费相关创建指标。有序推进产品碳标识在电子产品、家用电器、装饰装修材料、汽车、火锅底料等消费品领域应用试点。鼓励商场、超市、社区便利店、线上电商平台等生活服务消费场所和家居建材、汽摩配件、农产品等专业市场对碳标识产品设置专区、专柜或专场。引导鼓励消费者购买、使用碳足迹较低的设施设备和产品服务。(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交通运输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强化碳足迹基础能力建设
15.培育产品碳足迹服务产业。围绕对外贸易、供应链减碳、城市低碳发展等多元化需求,支持相关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第三方机构、科研院所等提供优质的碳足迹技术服务。招引具有国际化碳足迹技术服务能力的机构在渝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机构。依托具有我市碳市场碳排放核查等从业经验的机构,贯穿核算因子、标识认证、信息披露等产品碳足迹工作全流程,培育一批具备产品碳足迹核算、产品碳足迹审定与核查、碳标识认证等方面的专业化人才。培育壮大绿色低碳咨询评估等生产型服务业,提高咨询服务实体经济绿色升级质效。(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强产品碳足迹能力建设。推动将碳足迹管理纳入产业、外贸、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培训体系,常态化组织碳足迹管理工作培训,普及知识,宣传政策。加大碳足迹核算评价和认证相关人员培训力度,鼓励技术机构、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等开展碳足迹管理人才培训交流。鼓励大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碳足迹管理相关课程,加强产品碳足迹人才培养。(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强化产品碳足迹科技支撑。支持碳足迹核算和因子数据库构建相关技术方法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强供应链各环节数字技术、节能降碳技术、基于云端的安全技术和碳足迹智能计量技术等的推广应用。推动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和绿色低碳供应链建设相关技术协同并进。加强重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间的产品、服务和绿色低碳技术供需对接,持续降低重点产品碳足迹水平。(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提升产品碳足迹数据质量。加强特色优势产业供应链实景数据调查和管理,强化监测、计量和统计技术在产品碳足迹工作中的应用,支持运用5G、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提升碳排放数据监测、采集、存储、核算、校验等的可靠性与即时性。落实认证机构管理制度,对违法违规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列入相关失信主体名单,严厉打击各类弄虚作假和虚标滥标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统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建立产品碳足迹计量支撑保障体系。加强碳足迹智能计量器具的研制和应用。在碳足迹核算和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建设中,优先选用具有计量溯源性的数据,指导开展碳足迹数据溯源性核验。(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加强产品碳足迹数据安全和知识产权保护。严格落实数据安全、数据保密等制度,强化产品碳足迹数据流通监管,保障数据交换环境安全可靠。鼓励数字技术企业开展基于云端的安全服务,提升数据安全水平。严格依法落实国家对涉及国家安全的碳足迹有关技术对外转让行为的管理要求。强化重点外贸行业产品碳足迹核算数据安全和知识产权保护。(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统筹。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部门间联动合作与资源共享机制,强化系统谋划和工作推进,定期深入研究重大问题,加快建立全市碳足迹管理体系。各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辖区内碳足迹管理工作,加强能力建设,做好本地区优势出口产品涉碳政策形势研判,推动龙头企业参与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制定,开展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认证,创新应用场景,鼓励试点示范。
(二)完善政策激励。加强政策支持保障,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激励作用,支持做好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和绿色低碳供应链建设相关技术创新应用、产业转型升级、管理服务支撑等方面工作。对已完成碳足迹核算与评价、碳标识认证的企业,优先推荐纳入市级相关资金、“两新”项目清单及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库。
(三)注重宣传推广。加快形成重点行业、重点区县、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和碳标识认证应用的先进经验,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利用全国低碳日、节能宣传周、全国生态日等主题活动推广应用碳足迹较低的产品,营造全民支持、参与、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产品碳足迹交流合作,鼓励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企业加强产品碳足迹国际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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